文|罗曾
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行政处罚情况:自2024年1月以来,已对7家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经济处罚。
据悉,涉事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松山区分公司、包头市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肯德基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阴支公司、长治市德烨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麦尔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罚款金额为0.3-5.5万元不等。
“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大牛沪深策略,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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