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港股配资,终身禁止担任高管!
8月中旬,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海航集团、海航基础控股集团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对海航集团时任7名高管予以处分,分别是:
陈峰,时任海航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局主席、董事长;
ADAM TAN(谭向东),时任海航集团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DANIEL CHEN(陈晓峰),时任海航集团董事、副首席执行官、总裁;
张岭,时任海航集团副董事长、总裁;
包启发,时任海航集团董事、高级副总裁;
何家福,时任海航集团董事、高级副总裁;
杜亮,时任海航集团财务总监。
上交所指出:
海航集团通过“海航集团-事业部/产业集团-单体公司”三层管理结构实际管理下属公司。在财务上施行全集团一体化、垂直化、三层式控制及管理;在资金上施行现金流一体化管理,资金由海航集团统一调拨。
海航集团旗下的海航控股、海航基础、海越能源、供销大集、海航投资、首航直升、海航冷链、易航科技、海南新生等9家公司为单体公司。
一、海航集团方面涉及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海航集团组织、指使九家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2018年至2020年期间,根据海航集团的要求,9家单体公司开展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经另案查明,上述公司被关联方占用资金最高余额550.12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海航集团的要求和安排下发生的,均没有商业实质,构成资金占用。
另案已查明,相关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交易情况,海航集团组织、指使9家公司从事上述违法行为。
二是海航集团组织、指使六家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
2018年至2020年期间,根据海航集团的要求,海航控股、海航基础、供销大集、海航投资、首航直升、易航科技等6家公司为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经另案查明,上述公司关联担保最高余额649.9亿元。
上述关联担保是在海航集团的要求和安排下发生的。海航集团组织、指使6家公司从事上述违法行为。
三是基础控股未及时履行完毕业绩补偿承诺。
2015年,海航基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基础控股所持有的海航基础产业集团100%股权。
基础控股承诺,本次交易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6年、2017年、2018年,各年扣非归母净利分别不低于7.95亿元、15.34亿元、29.1亿元。若基础产业集团实际净利润数低于上述净利润承诺数,基础控股将相应承担补偿责任。
但相关方面没有及时履行承诺义务。
二、责任认定
海航集团作为控股股东,组织、指使上述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关联担保违规行为,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对于上述违法行为,陈峰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ADAM TAN(谭向东)、DANIEL CHEN(陈晓峰)、张岭、包启发、何家福、杜亮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市场禁入决定书》认定,陈峰作为时任董事长、董事局主席,知悉并参与相关违法行为,是决策层人员之一,违法情节特别严重;ADAMTAN(谭向东)作为时任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知悉并参与相关违法行为,是执行层主要负责人,违法情节严重。
三、纪律处分决定
时任海航集团财务总监杜亮回复异议,其他责任主体未作出异议回复。
但上交所认为其异议不成立。
上交所依据有关规定,最终处罚如下:
对陈峰、谭向东、陈晓峰、张岭、包启发、何家福、杜亮予以公开谴责。
公开认定陈峰终身不适合担任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开认定谭向东10年内不适合担任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基础控股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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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方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性形成共识,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亮剑、重拳出击,采取“长牙带刺”的监管举措,整治市场乱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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