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配资机构,提出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
与此同时,有关新型电力系统的高层文件接连出台,包括《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等,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电力体制改革作出了更为明确的方向指导。
过去一年,电力统一大市场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场化交易电量持续上升,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入“加速期”。
新型电力系统“新”在哪?如何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后带来的诸多问题?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副主任韩放。
韩放表示,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占比逐年提高,分布式新能源规模快速增长,电力供应平衡和用电需求预测难度日益增加,电力余缺在一天内交替出现将成为常态,仅凭中长期市场已无法满足电力系统新的发展需要,需加快建设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的作用,引导顶峰发电、优化用能需求,缓解电力保供压力,促进新能源消纳,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推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创新
《21世纪》:目前我国正在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决定》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我国应该如何推动能源产业创新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领域的新动能在哪里?
韩放:目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经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等规则文件,对电力市场建设提出了规范统一的要求。电力系统应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多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作、逐步融合,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灵活、自由竞争,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我认为,应从五个方面挖掘能源领域的新动能。一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二是进一步推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三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手段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智能化水平,更好地适应新能源的接入和使用;四是发展高效的储能技术,解决新能源发电不稳定的问题,确保能源供应稳定可靠;五是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市场机制,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新能源领域。
《21世纪》:《决定》提出,将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电力市场化改革备受关注,新一轮电改的目的和方向是什么?为何电力市场改革的诉求如此迫切?
韩放:按照《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市场建设目标,下一步应加快建设“以中长期市场平衡长期供需稳定市场预期、现货市场反映供需关系发现实时价格、辅助服务市场体现调节资源价值、容量电价机制保障系统容量充裕度、各层次市场高效协同、交易畅通价格合理”为特征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增强电力安全稳定和清洁供应保障能力,支撑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
电力市场改革迫切的诉求在于,解决当前电力运行突出矛盾。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占比逐年提高,分布式新能源规模快速增长,电力供应平衡和用电需求预测难度日益增加,电力余缺在一天内交替出现将成为常态,仅凭中长期市场已无法满足电力系统新的发展需要,需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的作用,引导顶峰发电、优化用能需求,缓解电力保供压力,促进新能源消纳,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还要加快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能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电动汽车、绿电制氢等新业态新模式是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领域。电力现货市场灵活弹性的价格机制,为这些新型主体创造了市场条件,也会有效激励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21世纪》: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新版的《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已经在7月1日正式实施,“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迎来落地。对于未来的进一步发展,有何建议?
韩放:《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是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做出顶层设计。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制度规则遵循,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探索实践。《规则》充分考虑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新形势,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了定义,对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容量交易等进行了明确,着力构建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传统电源提供可靠电力支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架构。促进非化石能源发电逐步转变为装机和电量主体,化石能源发电向电力支撑主体转变,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集商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迅速发展。
《21世纪》:日前在山东省召开的企业和专家座谈会释放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强烈信号,山东当地的试点改革也是不断取得新进展,你认为山东市场在电力体制改革中的特点是什么?关于山东煤电容量电费政策调整的影响及其对新能源企业的影响是什么?
韩放:山东作为全国电力现货市场3家转正式运行省份之一,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构建了“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零售”协同有序的市场体系。在市场组织衔接上,中长期交易视为买卖双方的金融合同约定,现货市场确定实际电力电量物理交割,买卖双方的实际发用电曲线与中长期交易曲线的偏差部分按照现货市场价格结算。全国首个出台容量电价补偿机制,有效稳定现货市场价格、保证发电容量充足。创新建立“市场力监测”机制,保障现货市场平稳有序。零售市场价格机制,分季节确定分时零售套餐中峰谷时段、时长和价格比例等参数,将电力分时段价格有效传导到终端用户,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对于新能源而言,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出台后,在不考虑煤价大幅变化的情况下,中长期及现货竞价出清价格预计将有所下降,一定程度上影响与煤电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电源收益。在现货市场中,煤电作为主要边际定价机组,其申报价格将影响所有电源的结算电价,煤电在通过容量补偿获取部分收益后,为了竞争电量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申报价格,导致新能源现货市场结算价格下降。从长期看,新能源快速发展,煤电利用小时数下降是大势所趋,容量电价政策能够有效应对系统顶峰能力和调节能力不足的问题,有利于提升新能源的消纳空间和发展上限。
促进新能源高效消纳
《21世纪》:电能供需关系在过去和现在有何不同,新能源装机带来的挑战是什么?
韩放:为保障全网电力平衡,需要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由原有的分省分区平衡模式向全网平衡模式转变,逐步形成由“按需用电”向“按价用电”转变的供需格局。新型电力系统下,电力市场价值体系、功能定位与传统电力市场有着本质不同,需要分析传统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电力市场竞争理论在新型电力系统下的适用性,前瞻性提出新型电力系统下的市场理论体系,坚持“统一市场,协同运作”,稳定省间送电格局,明确电力平衡的基本方向。
随着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为平衡新能源出力波动和电量消纳,保障性政策逐步退坡,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比例逐年提高,电能量价格持续下降;2024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已超过17%,电力系统的灵活性资源投资和调节运行成本将显著上升;反映新能源绿色价值的配套政策尚不成熟,绿证自愿认购的激励机制不足,绿色电力消费环境溢价的效用未充分体现。
《21世纪》:在新的电力市场中,新增的储能、虚拟电厂和复合聚合商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进入节奏是怎样的?
韩放:《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是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基础制度。此次修订中,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清洁能源产业新兴领域相关主体被明确界定为市场新型经营主体,其产业地位得到明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指出,要推动储能设施、虚拟电厂、用户可中断负荷等灵活性资源参与电力辅助服务。随着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绿电交易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逐步放开,新型经营主体将全面参与到市场中,极大丰富了商业模式。
《21世纪》:在保供稳价的同时,如何促进新能源高效消纳?
韩放:随着大规模新能源逐步进入电力市场,参与市场交易将成为新能源消纳的主要方式,为了保障新能源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制和绿证交易制度,完善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增加绿证流动性,让新能源的绿色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同时,需要不断优化市场组织方式,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率,增加市场合同的流动性;还要建立政府授权的中长期合同机制配资机构,为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抗风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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